如果企业置政府的紧急措施于不顾,无视政策,仍然擅自提前复工的话,则其单位或其主管人员、直接责任人员、法定代表人等是有可能面临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等等法律风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,导致传染病传播、流行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网站声明:律师兄以学习交流为目的,整合法律法规、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,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知识、案例、范本和法规等。如果涉及版权、商誉等问题,请联系我们,并提交问题、链接及权属信息,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。
暂无评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