订立劳动合同是否要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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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订立劳动合同是否要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内容

1、订立劳动合同时,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规定如下:

(1)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、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,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,不得隐瞒或者欺骗。

(2)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,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,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,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,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三条

订立劳动合同是否要告知劳动者职业病的内容

二、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

1、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:

(1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
(2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
(3)劳动合同期限;

(4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
(5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
(6)劳动报酬;

(7)社会保险;

(8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
(9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。

依据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的规定,签订劳动合同的,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、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,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,不得隐瞒或者欺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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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声明:律师兄(总编) 发表于 2022-05-08 10:23:2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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